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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禁止,警察管不着!
自从网站技术人员开发了“视频”聊天技术,裸聊迅速登场,很多人(其实很难考证,数目被媒介扩大化)迷上了这类聊天。此前网络上讨论裸聊是否违法也是热火朝天,部分网友认为,裸聊根本不违法;部分网友认为这“污染了互联网”,属于另一种“网络色情”。各方网友争执纷纷,莫衷一是,口水帐接连升级。而几天前的北京东城区检察院对待裸聊的做法,却是“无声”地表明了一方辩论的“胜利”。
案件回放:网上裸聊被抓
43岁的柴某是北京某单位临时工,他平时最大业余爱好便是上网聊天。今年7月底,经一名网络好友的介绍,柴某进入263网站“E话通”视频聊天的“少妇”聊天室内。柴某进去后,看到里面有4男1女共5人,大家都赤身裸体相见,更有一对夫妻公然展示性交动作。起初还有些不好意思的柴某很快从中找到了刺激,整天沉迷其中。8月9日,北京市网络监察部门在263网站上巡检时发现,这个聊天室内的5男1女正在进行裸聊,后经侦查找到了6人中的柴某。柴某对此供认不讳,公安机关随即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向东城区检察院提请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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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检察院经过侦查,作出决定:由于对柴某的定罪没有法律依据,检察院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将此案退回公安部门处理。也就是说,公安部门预审的“传播淫秽物品罪”,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宣告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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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也犯难:对该案的定性和刑法难以靠上边。刑法上根本没有有关惩罚裸聊的法律条文,因此,根据我国相应法律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不禁止即自由”,因此,裸聊“无法可依”,遭遇法律空白。法律上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淫秽表演罪以及聚众淫乱罪都难以靠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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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图片均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即告知!
编辑点评:小编这次特意找了一些比较喷血的图片,看了是不是很刺激?但是我在这里一定要提醒的是,尽管很刺激,很有冲动,尽管裸聊没有法律明文禁止,但是,我还建议没有很强自控能力的青少年不要过多的沉溺于色情内容,你想想,如果你只是看了这些图片就开始想入非非,又怎么能在网络这个充斥色情内容的环境下守身如玉不犯错误?
最后,送大家一句看过的小诗和希望裸聊,正在裸聊,曾经裸聊,没人裸聊,不敢裸聊,不愿裸聊的朋友们共勉:
爱美之心人皆有,好色不乱乃英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