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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有些复杂,在这2005年的最后一天里,为大家送来最后一期的论坛聊摘,下面先来说说“淫”的上榜选手:
木子美
连续几天,郑先生上网时都会收到多位朋友发来的同一录音文件,发送形式均为直接粘贴地址。“不堪入耳”,听完录音后郑先生脱口而出。 这是一段网络红人木子美的性爱录音,其更是以BLOG(博客)中最新的播客方式传播。从网络文字日记到网络音频日记,播客浪潮已然来临,类似性爱录音一般鱼龙混杂的录音内容,监管似乎成了最大难题。
木子美性爱录音网上流传
“这一天是男人的生日,他早上9点在网上对一个女人说:我去你家做爱吧。从他按门铃开始,女人按下了录音机,他浑然不知。10点到达,10点半离开。之间有嗯啊的叫声和胸毛、胡子、出汗的谈论。配乐选了摇滚版的《小芳》,很过瘾。”这就是播客性爱录音的内容。在该播客录音中,除了刚开始和结尾是一女子与陌生男子的对话外,中间一刻钟全部是双方的做爱现场录音。
网友“老枪地盘”称,这名女子早在8月10日就开始做播客,但直到最近才正式播了自己的性爱录音,这在中国播客界可算已落后于他人了。从该网友的言语不难推测出,牵涉到色情的播客作品不在少数。“一夜情———开灯做爱”“韩国A片新解”等作品都刺激着网友的眼球。
音频日记代表草根
播客实质上是声音版本的博客。博客是指在网络发表或者出版文章,又称网络日志。播客则是将网络文字日记升级到了网络音频日记。网名为“沙根草”的网友是南京某大学的大三学生,在网上仅仅传了两段自己制作的声音节目,他已经从中体会到了无穷的乐趣。“将晚上舍友的卧谈会当成一次广播访谈录下来,然后传到网上。”沙根草俨然成了广播节目主持人。
有些网友在论坛上发帖称,播客将取代广播,因为它让普通人享受到了做主持人的感觉,能够用语言记录下自己生活的点滴和感受,并与千万人分享。播客的到来,任何人都可以自己制作声音甚至视频节目并将其传到网上与网友分享;也可以选择或订阅别人提供的节目,并下载到MP3播放器中随时收听,或者在电脑上收听收看。如名为“平客”的网友所言:“‘播客’让我们找到了一种自由的表达方式,我们反对传统广播里的假话、套话,而‘播客’吸引我们的正是它的草根性。”
播客内容无所不有
据了解,目前国内主要有4家“播客”网站,分别为播客天下、土豆播客、中国播客网及博客网 原博客中国 的动听播客,这些网站推出了自己的免费平台,开展播客托管业务。
在某网站的播客联播上记者看到,播客作品五花八门,鱼龙混杂。有记录每天情感、生活、工作的流水账;有过足相声演员瘾的“说笑话”;有全民健身的“教你做瑜伽”……播客真可谓无所不播。然而,作品排行榜中占据前二十位的却都与“性”脱不了干系,其中“播客性爱录音”稳坐头把交椅。
播客的最大的优点是它使得每个人平等地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并享受信息。对此,南京师范大学一位社会学老师表示,播客虽然称为“音频日记”,然而其受众群却是所有网民,其日记的隐私含义已经荡然无存,其传播内容的多样性令其优点和弊端并存。
如何有效监管是难题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社会管理司司长才华曾在一次在线访谈中表示,开展网络(IP)电视及通过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必须经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取得相应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播客网站一般是参照相关因特网和广电法规进行经营活动。他说,网站方面一般会做一些引导,一旦某位播客的内容被广泛订阅,网站方面会立即查看其内容。另外,如果一些播客提供的音视频内容很精彩,网站会将其提供给传统广播电台、电视台或者因特网站,对方会依例送审。
“播客固定时间上网发布音频节目,可被视为网络电台。这是必须经过审批的,否则就是非法传播活动。”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但是由于网络的自由性,很难界定其是否非法。同时,因特网使得人人都可以发布自己的音频内容供网友下载,以有关部门现有执法队伍的规模,难以全面监管所有播客内容,如何有效地加大监管力度是一个新课题。
------------------------------ 夜鸣猪评论:
记得在大学的时候拜读过木子美大妈的《遗情书》,其间赤裸裸的言语直白把曾经还算懵懂的俺,撩拨得春心荡漾。
两年之后,看过芙蓉姐姐S状的丰乳肥臀和流氓燕天涯上的脱衣秀,我想我已经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了。木子美大妈也渐渐在我的脑海中沉寂。当再次听到这段网络热传的成人夜话,久违的木子美大妈音容笑貌又在我的脑海中翻腾起来。如果说木大妈靠录音而重出网络江湖带来是星星点点的激荡,那么录音折射出的网络信息监管问题带来的便是舆论波澜壮阔的声讨和争锋了。
无尽的海量信息时时在网络游走,要想在这浩渺的海洋中筛选出吸引众多网民眼球的题材,不做出一些出位的姿态是难以让人停留片刻的。因此,当大家都想到古人“食色,性也!”的箴言时,袒胸露体成为亮出自己的手段。
随着色情及其擦边球在网络上的不时闪现,信息的监督以及过滤也成为当务之急。作为网管,想必一定深谙其中的不易取舍:如果任其发展,必将导致日后更多的色情信息涌入网络,给社会公德以及未成年人带来极端影响;但如果格杀勿论,又将会导致网络信息的贫瘠和网民言论的不自由。
网络是一种崭新的信息传播途径,而如何在法律上监管目前还是一片空白。是靠道德衡量还是靠法律制约,正如文中所述,的确是个难题。一句话,网络对色情等不良信息的剥离,还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更多的网民将伴着网络色情的擦边球,痛并快乐着……
ITdoor∮CY∮评论:
性爱录音这个不同于色情的“灰色”网络产品,自打出现就饱受非议。这个产品也许是她捍卫网络“风云人物”的一种手段,还真的期待她的下部大作呢,希望不会被扫黄办盯上,难道木子美“江郎才尽”了?!
阿飞评论:
要在以前这个很容易处理,毙了,砍了,斩了,刮了...都可以。但现在不成了,经济搞活了,思想开放啦,网上也能开始公开叫床啦。在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是不是我们也失去了很多值得珍惜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