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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厂、热力公司、供电局不收月租费,电信部门同样不该收。”昨日,人大代表李铁军向大会建议,取消电话月租费,只按使用量收费。
来自北京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4年北京市固定电话用户达847.4万户,比上年增长23.9%;固定电话主线普及率达到57.5线/百人,增长21%。李铁军称,目前,北京地区电话已经非常普及,电信部门确实也为公众做了很多工作,但仍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李铁军认为,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公交公司从来没收取“月租费”来维护水厂、电厂和公交站牌,只按用户的使用量来计量收费,而电信部门的做法是,除收取“月租费”外还按次计时另收通话费;而且即使不打电话也要交费,超过一段时间不交就会被“销号停机”。李铁军建议,按通行市场做法应该取消电话月租费。
电信行业反应
作为北京地区最大的固话运营商,中国网通北京通信公司在京拥有固话用户超过600万户,月租费标准是每户每月21.6元,ISDN用户和办公电话月租费更高。该公司拒绝对月租费表态,称决定权在信息产业部等国家部门手中。
但该公司一位管理层人员私下认为,“取消月租费基本不可能实现”。他表示,月租费实际上是用于用户线路的日常维护,“即使用户没使用电话,也要保证这条线路的畅通和正常运作,是需要付出人力、电力以及维护费用的”。他表示,“月租费+通话费”的收费模式是国际通行的。
而北京地区另一家固话运营商中国铁通北京分公司昨天也就该建议表示“不方便置评”,但该公司副总经理刘增志表示,“个人认为可能性不大”。该公司目前在北京地区拥有固话用户约30万户,月租费标准是每户每月20元。
作为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拒绝就此建议的可行性作出评论。信息产业部新闻处昨天表示,相信该建议会得到积极的受理。
市律协观点
“月租费实际上是政府计划经济的产物,它的存在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昨日表示,他非常赞成取消电话月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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